前不久在某社交媒體上看到一則網友求助帖,一台股交易者說自己粗心,下單操作時出錯,金額多按了個零,最終導致扣款失敗,從而造成違約交割,並問違約交割會怎樣?違約交割有什麽下場,以及違約交割如何補救。這篇投資入門教學將圍繞違約交割的各項事宜,告訴大家違約交割是什麽以及違約交割下場與補救方法。
目錄
一. 什麽是交割?
1. 交割是什麼意思?
交割是指交易雙方過戶金融資產標的物所有權的實際交付或資金結算行為。期貨交易與期權交易有涉及交割行爲,而股票違約交割則是指證券標的物所有權的貨銀結算。通俗講就是交易雙方一手交錢、一手交股票的貨銀兌付的過程。買主付出現金獲得股票,賣主交出股票獲取現金。
在股票買賣過程中,通常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為交易,即買賣協定成立階段。
第二個階段為交割,即買賣協議履行階段。
投資者只有在交割完畢,辦理過戶後,買賣才算最終完成。
2. 交割日是什麼?
交割日是交易雙方履行契約,分別交付貨幣款項的日期。國際上,交割可分為當日交割例行交割、發行日交割等等。
例行交割:T+0交割,成交後當天辦理交割事項
次日交割:T+1交割,成交後的下一個營業日辦理交割事項
第二日交割:T+2交割,第二個營業日辦理交割事項
在臺灣,股市採用的是成交後第二個營業日才扣款的T+2資金交割制度,其中T為交易登記日。其具體流程為:
股票買賣交易流程 | ||
T(交易日) | T+1日(成交後第一個工作日) | T+2日 (成交后第二個交易日) |
買入股票/賣出股票 | 取得股票/失去股票 | 付出股款/收到股款 |
舉例:
小傑購買一張股票,登記日為T日,在登記日當天並不會收到股票,也不會扣款。在登記日的下一工作日,即T+1收到股票。而在登記日的第二工作日,T+2扣款交割。按規定,小傑需在T+2早上10點前把足額資金存入銀行帳戶。
如果到了T+2的早上,小傑的銀行賬戶中沒有足夠資金,那麽券商就會聯係小傑,通知其補足交割款。若10:00資金仍未入帳,券商便開始呈報違約交割狀況。因此,假使買方後悔不願支付價款,或者賣方後悔不願售出股票都會構成違約交割。
二. 違約交割意思是什麼?
違約交割是指股票交易完成後,買方不付出價款或帳戶餘額不足,賣方不交出股票等不履行交割約定的行為。對買方而言,違約交割指在規定交割期限內未支付價款或戶頭餘額不足,扣款不成功。而對賣方來說,違約交割指在規定交割期限內未交付股票。
通常,違約交割發生在股價波動劇烈時。一些投資者常以為自己買在最低點,不曾想之後股價再次下跌,價位更低,於是反悔,不願進行交割。同理,一些投資者常以為自己賣在最高點,哪曾想股價隨後飆漲,價格更高,因此後悔,不願出售股票。
由此可見,一旦股價劇烈波動,“後悔買”“後悔賣”“買不到”“賣不掉”的現象尤為明顯,於是出現違約交割的情況就不難理解了。
違約交割是台灣特有的存在,其他股市如美股、日股,帳戶金額不足就無法下單,因而不存在違約交割問題。據資料統計,目前造成違約交割的緣由,多是因為帳戶餘額不夠支付,常見類型有“帳戶餘額不足違約”“下單操作出錯違約”“故意導致違約”等。違約交割會帶來一系列負面影響,情節嚴重的還將面臨刑責的風險。
三. 違約交割會怎樣?有哪些後果?
違約交割下场很嚴重?通常,違約交割不僅會受到經濟處罰,還會影響到個人信用紀錄,嚴重者更要承擔法律責任。綜合所知,違約交割後果主要表現為四個方面:
- 影響信用記錄。良好的信用記錄能積累信譽財富,如同“信譽抵押品”,從而獲得優惠的金融服務。而不良的信用記錄會影響個人與金融機構的往來,屆時申請信用卡、房貸、車貸會更加困難。
- 承擔違約損失。發生違約交割後,券商會採用徵購和競賣的方式處理違約事宜,投資者自行承擔引發的損失和費用。若處理後的費用不能償還違約債務和費用,投資者還將被券商持續追討剩餘金額。
- 承擔民事責任。投資者違約交割後,券商有權跟客戶收取違約金,違約金最高金額可達成交金額的 7%。
- 承擔刑事責任。如果違約交割情節重大,嚴重影響到市場交易秩序,投資人將要面臨3年以上至10年以下的相關刑責。
總之,違約交割會給投資人帶來不利影響,特別是“故意違約交割”,後果更為惡劣。因此,投資人一旦出現違約,不論金額大小,都需儘快籌錢補足餘額,以免留下不良記錄。
四. 違約交割如何補救?
無論是買方,還是賣方,只要違約,就會承擔由此引發的全部損失和費用,甚者還需支付高額違約金,面臨其他處罰。因此,投資者在交易股票時應避免違約。
1. 如何避免違約交割?
- 投資人在股票買賣前,要再三確認交割帳戶中的資金餘額,根據資金餘額來下單,以免交割資金不夠用。若不足,當天存入相應交割款項。
- 投資人在進行下單時,要再三確認買賣股數、委託價格,避免輸錯數字、數量和小數點。下單後要注意盤中成交情形,所需交割金額,以免忙中出錯。
- 如果通過電子下單,不小心輸錯數量和數字,造成多買,超買,首先要冷靜處理,請先盤點自己有無其他備用資金和可動用額度。若沒有,那麼選擇現股當沖策略來反向賣出。
2. 違約交割後如何補救?
儅投資人出現違約交割后,市場上對於違約交割的應對措施通常為現股儅冲。現股當沖是一種不需要實際存入個股本金的無本金日內交易方式,是指用同一個帳戶在同一個營業日針對同一檔股票進行同等數量買賣的交易行為。現款買進,成交後現券賣出,因此現股當沖可以有效避免違約交割。
舉例:
投資人在上午10:00買入1張台積電股票,成交金額為602000元新臺幣,12:00現券賣出1張台積電股票,成交金額為607000元新臺幣,待券商把這兩筆申報為當沖後,投資人就能以買賣價差5000元辦理款項交割。
值得注意的是,開啟現股當沖需滿足一定的條件,如開立證券帳戶須滿3個月,如近1年內至少完成10筆交易。進行現股當沖也要符合一定規則,如現股當沖物件為臺灣50、中型100及當櫃50指數成分股,如現股當沖有交易時間段限制。
現股儅冲風險:雖然說現股當沖能有效避免違約交割,但不能完全杜絕違約交割。所以,投資人要看現購入的股票是否屬於現股當沖範圍,要注意自己的證券帳戶是否滿足現股當沖申請條件,還要避免沖不掉、來不及沖、忘記沖等狀況的發生。那麽,這些名詞到底是什麽意思呢?
沖不掉:若不是“現款買進,現券賣出”,則不符合當沖原則。若所購入股票非主管機構指定,則不符合當沖原則。
來不及沖:現股當沖交易時間為9:00-13:30,或9:00-13:30買進成交,14:30賣出,超出交易時間範圍則無法沖銷。
忘記沖:投資人因為某種原因沒有在交易時間段開展當沖交易行為。
五. 違約交割總結
- 交割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股票的貨銀兌付過程。
- 在臺灣,交割期限為T+2早上10:00。若未在指定時間以前進行貨銀交割則會出現違約交割。
- 違約交割指規定交割期限內買方不付出價款,或賣方不交出股票的不履約行為。
- 違約交割不僅會影響個人信用,遭受經濟損失,後果嚴重者還將承擔法律責任。
- 違約交割行為應儘量避免,一旦不小心發生,請儘量補救。
- 在沒有備用資金的前提下,可進行現股當沖,有效防止違約交割的發生。
- 在進行現股儅冲之前,投資人需看購入的股票是否屬於現股當沖範圍,要注意自己的證券帳戶是否滿足現股當沖申請條件,還要避免沖不掉、來不及沖、忘記沖等狀況的發生。